第(2/3)页 军官抬头看了他一眼,在本子上记录:“为什么想当兵?” “报仇!”貌吞的眼睛瞬间红了,拳头攥紧,“英国人杀了我爹娘!我要报仇!我还要赚钱,养活我弟弟妹妹!” 军官点点头,指了指旁边:“去那边领衣服,领枪,领第一个月的饷。明天开始,新兵训练。” 貌吞顺着手指看去,旁边屋子里,堆着一摞摞崭新的土黄色军装,一排排油光锃亮的步枪,还有几个打开的箱子,里面是码放整齐的、白花花的银元。 他几乎是扑过去的。 领到军装,粗糙厚实的布料让他手指发颤;领到步枪,冰冷的钢铁触感让他心跳加速;最后,他领到了六块沉甸甸的银元。 他把银元紧紧攥在手心,金属的棱角硌得掌心生疼,但这疼痛却让他感到无比真实。 他,貌吞,一个父母双亡、差点饿死的缅甸农民,现在有了新衣服,有了枪,有了钱! “好好干。”发饷的华人军官拍了拍他的肩膀,用生硬的缅语说,“跟着龙将军,打跑殖民者,有饭吃,有钱赚,有好日子过!” 貌吞重重点头,把银元仔细揣进怀里最贴身的口袋,然后抱着步枪和军装,走到一边,迫不及待地换上。 土黄色的军装有些肥大,但很结实。他穿上军装,背上步枪,挺直了腰板。 看着玻璃窗里自己的倒影,那个曾经面黄肌瘦、眼神麻木的农民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,是一个目光坚定、有了盼头的士兵。 他走出征兵站,外面是无数和他一样,刚刚领到军装、步枪和银元,脸上洋溢着激动和希望的缅甸青年。 他们互相看着,看着对方身上的新军装,看着彼此眼中的光,不知谁先喊了一句: “赶走殖民者!” “吃饱饭!拿大洋!” “抢回我们的金子!” 人群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。 这欢呼声,不是为了什么虚无缥缈的口号,而是为了最实在的东西——生存,尊严,还有夺回被抢走的一切的希望。 短短十天。 仅仅十天。 从缅北的克钦山区,到南部的德林达依海岸,从西部的若开邦,到东部的掸邦高原,超过五十万缅甸青壮年,涌向各地的征兵点。 最终,三十万身体最强壮、意志最坚定(或者说,对改变命运最渴望)的人,被挑选出来,组建了十个缅甸反殖民志愿师。 他们被分散到各个训练营。 训练是残酷的。队列,越野,射击,拼刺,土工作业……每天天不亮就起床,练到深夜。华人教官要求极其严格,动作不到位就是一脚,或者罚跑。伙食虽然管饱,但也是糙米杂粮,偶尔见点荤腥。 但没有一个人叫苦,没有一个人退出。 因为他们知道,多练一分本事,战场上就多一分活下来的机会,就多一分抢到战利品的机会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