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装甲车后,是两百名黑衣士兵。 清一色墨绿色野战服,M35钢盔。 德式冲锋枪斜挎胸前。 他们跑步前进,皮靴踏地的声音整齐划一, 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在运转。 两百人分成两列, 在礼堂台阶下迅速展开警戒线。 背对礼堂,面向外围。 枪口斜指地面,眼神如鹰隼般扫视着每一个角落。 “我的上帝……” 一个美国记者喃喃自语,手里的莱卡相机差点掉在地上。 “这、这是军队还是仪仗队?” “不止是仪仗队。” 英国路透社记者脸色凝重。 “你看他们的装备——MP冲锋枪,每人六个弹匣。 腰间是木柄手榴弹,绑腿是德国山地部队的打法。 这些人,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老兵。” 最后,那辆墨绿色军用吉普车, 缓缓停在红毯尽头。 车门打开。 一只黑色军靴踏出。 踩在鲜红的地毯上,发出沉闷的响声。 然后,是另一只。 龙啸云下车了。 墨绿色将官服笔挺如刀裁。 肩上三颗将星,在晨雾中冷冽刺目。 没有绶带,没有勋章。 只在左胸口,别着一枚简单的青铜徽章—— 盘龙绕日,下刻“卫国”二字。 他站直身体。 身高超过一米八五,肩膀宽阔, 腰背挺直如松。 全场死寂。 整整三秒。 然后,相机快门声炸成一片! “咔嚓咔嚓咔嚓——!” 镁光灯疯狂闪烁。 刺眼的白光,几乎连成一片白昼。 记者们疯了似的往前涌, 宪兵们手拉手组成人墙,被挤得东倒西歪。 “龙主席!看这边!” “龙将军!请问您对华北局势有何看法?!” “您真的在三个月内歼灭了五十万英法日联军吗?!” 美国记者约翰·史密斯举着录音机,声嘶力竭: “龙将军!我是《纽约时报》的约翰! 您如此年轻就指挥百万大军,是否感到压力?!” 龙啸云转过头。 看了他一眼。 就那么一眼。 约翰·史密斯浑身一颤。 后面的话,全卡在了喉咙里。 那是怎样的眼神? 第(2/3)页